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纪检监察室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,其工作职责主要是:
1.做好对基层党组织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《党章》、党的方针政策、党规党纪、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学院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工作。
2.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等日常工作,重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。
3.受理基层党组织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工作;受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。
4.做好违纪案件调查工作,并做好案件的登记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5.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防控廉政风险。
6.按照学院工作安排,做好效能督查工作。
7.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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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举报电话:0551-62520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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